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水平,推动市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有效防控风险,结合淮安实际,我们起草了《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合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多个中央文件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明确要求。为此,2016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8年11月2日,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在中央企业全面推开合规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2019年11月6日,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2022年8月2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公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并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2月14日,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明确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速度加快,市属企业“走出去”发展规模数量不断扩大,加强合规管理已势在必行。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对市属企业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和措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合规管理办法》共八章,45条。从企业合规管理实际出发,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覆盖、坚持权责清晰、坚持务求高效”的原则,聚焦合规管理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等六大部分,体例和内容上参照《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作了细化和调整:
1.第一章:总则,共六条,分别明确了适用范围、相关定义(合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保障等。
2.第二章:组织和职责,共九条,从三个层面,即企业合规管理领导机构(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合规委员会)、三道防线(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分别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其中,明确企业应当设立合规委员会和首席合规官。
3.第三章:制度建设,共六条,强调企业应当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操作指引或流程等)。
4.第四章:运行机制,共九条,对实践中合规管理运行的主要做法和基本制度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合规审查、合规报告机制、重大合规风险处置、违规问题整改、违规举报、违规追责问责、协同运作机制、合规体系评价与考核等。
5.第五章:合规文化,共四条,强调企业应当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
6.第6章:信息化建设,共四条,明确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强化过程管理和动态检测。
7.第7章:监督问责,共三条,分别从省国资委监管角度和企业责任主体的角度,明确了对相应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并规定了企业已建立完备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经评估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作为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考量因素。
8.第8章:附则,共四条,明确了其他事项,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市属企业加强与一流企业、国有企业间的互学互鉴,加快补齐短板。同时,指导各县区(园区)国资监管机构参照《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