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于2024年8月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促进企业管理提升、防范各类风险的有力举措。2013年,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国资﹝2013﹞73号),推动各省属企业在两年内建立起了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1-2023年,省国资委连续三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相对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执行。但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治理结构不规范、内控指引不完善等问题,一些企业还存在经营风险。
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按照“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对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苏办发﹝2022﹞21号)要求,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及法律合规体系建设,在省属企业试点一体化管理。
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署和2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4个部分16条措施。具体包括:
(一)着力健全内控体系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党委会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责任,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制度定期更新机制,分领域开展内控制度标准化建设。选择部分省属企业开展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
(二)着力强化内控体系刚性执行。通过健全重大风险防控、合法合规性审核以及信息化管理等手段,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以及境外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三)着力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将法治、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纳入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范畴,统筹开展监督评价。实施“企业自评+集团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确保自评年度全覆盖,监督评价每3年覆盖全部子企业。
(四)着力加强出资人监督检查。建立内控体系定期抽查评价工作制度,每年对省属企业经营管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内控体系有效性抽查评价,强化整改落实,加大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