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属企业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企业(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以下简称“两非”“两资”)处置出清,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展,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市国资委积极构建“两非”“两资”处置出清长效机制。
一是处置清单化。对照“两非”“两资”范围和界定标准,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形成“两非”“两资”清单,研究处置出清方案,逐项明确处置出清方式、路径、措施、期限和责任人。
二是机制常态化。每年3月底前动态更新“两非”“两资”清单和方案。科学、全面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常态化开展“两非”“两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责任指标化。市国资委定期调度市属企业“两非”“两资”处置出清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对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两非”“两资”处置出清工作从2026年开始纳入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